亲历二手房交易骗局

时间:2025-05-14 24阅读 0评论

遇到"诚意买家"

一对自称购房养老的老年夫妇多次看房后,主动支付1万元订金(注意此处订金非定金),承诺全款购房并承担过户费用,初步获得我的信任。

骗局演进三阶段:

▶️ 第一阶段:付款方案连环变

1.他们以年龄大、毕生积蓄怕我过户后跑路不放心为由,要求先过户后付款(风险:产权转移后资金无保障)

2.改为付款8成过户后付尾款(风险:20%尾款可能无法收回)

3.建议中介托管资金(风险:非正规托管机构存资金安全漏洞)

我都通通拒绝了!!

▶️ 第二阶段:协议陷阱层层设

10日晚纠缠2小时后我们达成初步共识,签下协议: 买方先验房,双方先到交易中心咨询流程,确认流程节点后付全款。我收到全款后完成过户。

但11日晚上,买方又草拟了一个暗藏陷阱的协议,以不放心交易为由让我签:

1.卖方付给买方房款(他们故意用甲乙方表述,把定语和宾语位置调整,造成真实意思改变)。

2.要求先验房交钥匙后过户。

3.新增模糊的定金条款(注意此处他用定金,我一旦签订,最后被逼不得不违约赔付双倍定金给他)。

我看出猫腻拒绝了!!

▶️ 第三阶段:违规操作连环套

12日交易中心咨询时暴露真实意图:

1.突然提出验房后不交钥匙没意义,不验房了。

2.提出为我省税,做低合同价(合同签订即有法律效应,买方按低价支付卖方也必须要认,同时涉嫌偷逃税款)。

3.推翻税费承担约定,以税费争议为由单方违约。骗不到好处,订金原路返还,他完全没有损失。

识破的五大关键疑点:

1⃣ 反常的资金支付顺序

2⃣ 频繁变更交易方案

3⃣ 协议条款自相矛盾

4⃣ 突然放弃合理验房流程

5⃣ 主动提出签订阴阳合同

风险:

⚠️ 做低房价或者约定买方支付卖方税费可能面临:

- 违反税法强制性规定,即使合同约定由买方代付卖方税费,税务机关仍会追究卖方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责任(如滞纳金、罚款)

- 涉嫌逃税刑事风险,买方代付税费或做低合同价,可能构成"阴阳合同",买卖双方均可能被认定为逃税罪,他们老人家无所谓,但我肯定不愿意承受。


亲历二手房交易骗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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